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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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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瓦里提出的翻译原则
2017-09-12 09:40:48    etogether.net    网络    


萨瓦里指出,在翻译问题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几乎可以说还没有一条公认的翻译原则。为了讨论方便起见,他归纳总结了翻译家们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十二条翻译的指导原则:
1. 必须表现原文文字;
2. 必须表现原文意思;
3. 应该读起来像原文;
4. 应该读起来像译文;
5. 应该反映原文风格;
6. 应该带有译者风格;
7. 应该读起来像原文同时代的作品;
8. 应该读起来像译者同时代的作品;
9. 可以对原文进行增删;
10.不可对原文进行增删;
11. 诗歌应该翻译成散文;
12. 诗歌应该翻译成韵文。

很明显,以上十二条成对的、互相矛盾的翻译原则都属于描写性原则。萨瓦里对各原则的特点和功能一一作了较明确的阐述和描写,译者可以根据本人所好,根据原文、译文及读者的要求分别选用不同的翻译原则。

第一、二条原则谈的是直译(忠实的翻译)和意译(符合译文语言习惯的翻译)之间的区别。直译常受到人们的支持,其根据是“忠实于原文乃译者之天职”。任何译者都不希望被指责为不忠实;为了洗刷不忠的罪名,译者首先得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即忠实指的是什么,包含了怎样的内容。萨瓦里认为, “忠实并不是指那种字对字的直译”,因为那是最原始的翻译, 只适于翻译一些平淡无味的东西。另外,即使忠实可以指这种字对字的直译,仍然有一个不可克服的障碍,那就是“任何语言中的任何一个词都不能一成不变地用任何别的一种语言中的同一个词来翻译”。也就是说,在不同的语境中,我们应考虑使用不同的对等语。

主张翻译要忠实的理由是:“译者永远不能忘记充当的只是一个译者的角色。”他得承认,自己不是原作者,手头的作品永远不会是自己的作品;自己只是一个阐释者,只是“沟通作者和读者思想的桥梁或渠道”。他必须使自己不露面,让罗马或柏林直接同伦敦或巴黎对话。假如他感到自己已做到了这一点,便可为自己的成就而感到自豪。正如威廉•柯珀 (William Cowper)在谈到他翻译荷马著作的心得体会时说,“我最值得夸口的一点是,我紧扣了原文。”

但是,译者一旦接受了直译或忠实的翻译原则后,他立刻就会遇到困难。关于这一点,罗塞蒂(Rossetti)讲得再好不过了:“翻译是一种需要自我克制的工作。”译者不能放手使用自己十分欣赏的符合本族语的隽语箴言;他不能改变原文的节律或结构;他不能把语义平实的文字译成荡气回肠、言词铿锵;甚至原文中明显错误,他也要装着视而不见,依然保留。尽管他有着种种冲动,他也只好按捺于心,因为一切均须以原文为准,他不能随个人的好恶有所取舍或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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