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进一步优化学生资助工作机制,切实把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通知》针对当前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四条措施。一是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对下达名额、组织评审、报备材料等工作,进一步重申了要求。二是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资助资金。特别要做好寒暑假、学生毕业等时段的衔接工作,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三是加强资助机构建设。尚未建立学生资助工作机构的培养单位,要尽快建立机构或配备专门人员。进一步加强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等方面待遇。四是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资助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
7.学生资助不仅限为学生提供经济保障,还承载着育人功能,《通知》对资助育人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资助育人工作。一是更好地体现人文关怀。在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采用科学合理、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等内容时,不应当涉及学生隐私。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涉及受助学生的相关事项,应当征得学生本人同意。二是强化资助育人功能。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将培养青年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目标,在奖助学金评选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等环节,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培养青年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增强受助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受助学生成长成才。
8.如何保证《通知》的各项要求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答:《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培养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把好事办好,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传递给受助学生。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区、各培养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到位,并将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相关绩效评价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此外,为确保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教育部、财政部已将2017年确定为“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拟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规范资助程序、规范信息管理、规范机构队伍建设、规范监管责任,全面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狠抓学生资助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