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通知》的起草过程中,主要坚持五条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通知》共包括四大块内容,15条具体措施,全部针对当前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突出无缝衔接。统筹考虑不同教育阶段、不同群体、不同地区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衔接问题,确保资助政策覆盖各级各类高等教育阶段学生。三是力求不留死角。对于以往政策落实不严格、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揽子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要求,确保不留死角。四是倡导精准发力。对于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群体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同时优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提高资助精准度。五是强调资助育人。资助工作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受助学生成长成才。
3.对照以往出台的相关文件,《通知》在完善资助政策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通知》在完善和推动政策落实方面突出无缝衔接、全面覆盖,主要体现在“四个全覆盖”。一是培养单位全覆盖。资助政策要惠及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各类培养单位学生,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全面落实研究生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校、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二是教育层次全覆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等各阶段学生,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应教育阶段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三是公办民办全覆盖。重申民办高校学生与公办高校学生按规定同等享受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四是所有区域全覆盖。要求所有省份于2017年4月30日前出台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同时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跨区域就业学生,按照“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区给予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4.学生资助作为教育扶贫的主要内容,也要不断提高精准程度,《通知》在精准资助方面有哪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