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的精准度,《通知》提出了“四个精准”的要求。一是对象精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确定本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指导标准,高校等培养单位要根据指导标准确定具体的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二是力度精准。加大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三是分配精准。进一步优化资助名额和资金分配机制,向民族院校以及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学科专业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高校等培养单位倾斜,并充分考虑不同学科专业、培养层次、学生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四是发放精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发放资助资金,特别强调对于应当按月发放的资助资金,要确保全年发放金额达到规定的资助标准。
5.《通知》进一步拓展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覆盖范围,真正实现了全覆盖。请问主要在哪些方面作了拓展?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仅针对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办理。《通知》在两个方面作了拓展:一是开办单位从普通高校拓展到了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各类研究生培养单位;二是学生群体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拓展到了预科生。国家助学贷款拓展政策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施,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入学前、收到录取通知书时即可申请办理,请与生源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录取高校或科研院所等培养单位做好对接。
6.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对于管理和服务水平的要求很高,《通知》就优化学生资助工作机制有哪些部署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