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证留学 |
- 笔译 |
- 口译
- 求职 |
- 日/韩语 |
- 德语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举办高校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组织好普通“专升本”工作,成立由校(院)长牵头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部门、专门机构和人员,切实加强对普通“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要正确宣传普通“专升本”政策,积极协助举办高校做好学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2.制定周密方案。各举办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周密的普通“专升本”工作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明朗、手续完备。对于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工作预案。
3.严肃工作纪律。各举办高校要切实承担普通“专升本”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凡能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校园网、工作网站或媒体上公开。要坚持标准,严格选拔,严禁超计划或游离于计划外录取。要采取得力措施,杜绝考试和录取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举办高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普通“专升本”工作。
4.严格责任追究。各举办高校主要领导是本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此项工作负总责。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举办高校在普通“专升本”及涉及的相关环节中存在违规操作、徇私舞弊甚至违规办学行为的,我厅将严肃追责问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从中谋取利益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普通“专升本”工作中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举办高校对在普通“专升本”工作中出现的投诉、异议等情况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因工作差错或延误处置引发遗留问题或不良后果的,由举办高校承担相应责任;对普通“专升本”工作不规范、存在问题较多,或在工作中引发恶劣后果及严重不稳定因素的举办高校,将予以减招计划直至停止其普通“专升本”工作等处罚。
各高等学校应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本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18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政策、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及本文有关附件、表样在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hbe.gov.cn)公布及下载。各举办高校在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吴勃;联系电话:027-8732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