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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教函〔2018〕106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
各厅属高校、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6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2018年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184号)精神,现就2018年申报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事业单位中符合《办法》规定基本条件的在岗在职正式专业技术人员。
(二)截至2018年4月30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期限将满的在岗在职正式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在管理期内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可按《办法》第六条规定再次申报;超出管理期的原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符合《办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的,可按《办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需提供下列书面材料各一式三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