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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 2018-05-31 15:30:35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浏览次数:


    4.“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建设计划


    将“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厦门国际海洋周”“中国海洋文化节”等活动打造成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泉州)艺术公园”和“中阿友谊雕塑园”等重点项目平台。


    鼓励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等综合性平台设立“一带一路”文化交流板块。


    (三)打造“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品牌


    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打造“欢乐春节”“丝绸之路文化之旅”等重点交流品牌以及互办文化节(年、季、周、日)等活动,扩大文化交流规模。


    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遴选“丝绸之路文化使者”,通过智库学者、汉学家、翻译家交流对话和青年人才培养,促进思想文化交流。推动中外文化经典作品互译和推广。


    积极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同源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联合保护、研究、人员培训、项目交流和联合申报。加大“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促进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考古研究、文物修复、文物展览、人员培训、博物馆交流、世界遗产申报与管理等方面开展国际合作。鼓励地方和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繁荣“一带一路”主题文化艺术生产,倡导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艺术人才和文化机构联合创作、共同推介,搭建展示平台,提升艺术人才的专业水准和综合素质,为丝路主题艺术创作储备人才资源。


    专栏3 “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品牌建设


    5.“丝绸之路文化之旅”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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