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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给我国在海外的留学人员和学成后尚留在国外的学者(以下简称留学人员)积极关心、支持和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工作创造条件,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祖国的科学技术事业,尤其是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做出 贡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决定拨专款设立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基金。
第二条 本专项基金择优资助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出国留学后已获得外国长期(永久)居留权或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
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本人有突出的学术成就,包括:获得过有影响的科学技术奖励,有突出的发明创造,近期在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等;
(2)本人短期回国工作讲学有助于国内新兴和交叉学科的发展;
(3)已落实国内接待单位和回国短期工作讲学计划。
符合上述条件的其它留学人员也可申请。
第三条 本专项基金资助下述活动:
(1) 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工作或和国内同行就某一基金课题进行合作研究;
(2)作为主讲人参加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关的讲习班或研讨班;
(3)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国际会议,并口头宣读其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