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  会员注册  |  兼职信息发布    浏览手机版!    超值满减    人工翻译    英语IT服务 贫困儿童资助 | 留言板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首页 > 翻译新闻 > 政策规章 > 正文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02 14:36:51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就业网   浏览次数:


    畅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人才职称评审通道。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兼职、在职创办企业、在岗创业、到企业挂职或开展项目合作、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其在创新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创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对远郊区教师、卫生技术人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及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建立对口支援和援外医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对参加援藏、援疆、援青等对口支援和援外医疗的专业技术人才,简化职称评审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八)建立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在国家已明确的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基础上,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结合本市实际,适度扩大对应范围,建立本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四、完善符合人才特点的职称分类评价标准


    (九)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探索建立职称评价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微信公众号

[上一页][1] [2] [3] [4] [5] [6] [下一页] 【欢迎大家踊跃评论】
我来说两句
评论列表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