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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女子监狱
地址:广州市广从四路52号
联系方式:020-87413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系方式:020-37816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xiejialin@gztpc.com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
电 话:020-3781628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