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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海关:
暑假来临,出境旅游迎来高峰。我打算带家人前往东南亚旅游,其中最重要的日程就是“买买买”,但我不太了解海关相关规定。想请问出境旅游时,回国携带的物品需要注意什么?哪些能带?哪些不能带?
佛山市民 刘小姐
刘小姐:
您好。旅客出境旅游,免不了要带一些现金、纪念品回国。携带行李物品进出境一定要遵守海关规定,避免影响出行。下面我们就进出境携带物品的一般要求和注意事项给您介绍一下:
一、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主要监管原则
(一)自用合理数量原则。
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自用”是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等所规定的正常数量。
(二)限额内免税原则。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超过5000元人民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主动申报原则。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海关在进出境旅检现场设立“申报”(红色)和“无申报”(绿色)通道,进出境旅客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通道。不明白海关规定或不知如何选择通道的旅客,应走“申报”通道通关。不论选择何种通道,旅客均有义务接受海关检查随身携带物品。
二、携带烟酒进境有免税限额
烟酒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境物品。旅客进境时可以免税携带进境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携带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以下三种情况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