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  会员注册  |  兼职信息发布    浏览手机版!    精选9.9元!    人工翻译    英语IT服务 贫困儿童资助 | 留言板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首页 > 翻译新闻 > 综合报道 > 正文

四人组织考试作弊承诺“包过”均获刑

发布时间: 2022-11-21 14:46:39   作者:法治日报   来源: 中国青年网   浏览次数:


  但这次的考生均是往届生,无论户籍还是工作地都非湘潭。根据规定,往届生报考只能选择户口所在地或者是工作所在地,在工作所在地报名则需要提供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那么,他们是如何在“王老师”安排下,异地报考并作弊的呢?


  “他说有办法让我通过,并让我在湘潭市报名,他给我提供在湘潭报名的工作证明、社保证明。”一名娄底籍的考生交代。2021年10月,研究生招生考试开始报名,王某的“生源”基本已经确定,但这次招揽的考生都不具备在湘潭报考的资格,王某就利用技术手段,帮10名考生成功完成湘潭考点报名。


  2021年12月18日,准考证开始打印,王某前往考点附近踩点,安装调试信号发射装置并测试接收信号,安排朱某在考试当天负责看守设备并望风。12月24日,在考试前一天晚上,王某分别在考生宾馆房间内组织考生集中培训,教授设备的使用。


  12月25日下午,岳塘区考点英语考试出现“爆雷”,王某等人的犯罪事实无处遁形。当天警方便将王某和朱某现场抓获,第二天将在长沙家中的罗某抓获。2022年1月20日,岳塘区检察院对王某、罗某、朱某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批准逮捕。


  “我们发现,在罗某的供述中还提到了一名同样做学历教育的‘谢老师’,有考研需求学员在与‘谢老师’沟通后被介绍给罗某,再由罗某从中与王某协调联络作弊事宜。”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后,认为谢某也有可能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且有其他证据材料与嫌疑人供述相印证,经研究讨论,建议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追捕。


  2022年2月24日,警方在长沙一小区将谢某抓获,岳塘区检察院于3月17日对其批准逮捕。


  通过进一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谢某的确也是王某、罗某二人的“老搭档”,2019年经罗某邀请加入,将考研“包过”方案与自己所在机构的学历教育培训内容“搭车”销售,但前两年考生均未通过考试,按照协议予以退还费用。本次其中一名考生的“包过”费用高达7万元,共收取考生费用20余万元,将按比例分别交给罗某、王某。


  6月1日,岳塘区检察院对涉案的4人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王某伙同罗某、谢某等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情节严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考生一味相信这些“包过”承诺,把命运的选择权交给这些唯利是图的机构,不仅可能损失钱财,还可能错失考试机会,得不偿失。本案中,涉案的10名考生均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将考试作弊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相关考试的报考。


  7月1日,该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组织十余名大学生现场旁听庭审。


  11月1日,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罗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谢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缓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朱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微信公众号

[上一页][1] [2] 【欢迎大家踊跃评论】
我来说两句
您尚未登录,请登录后发布评论! 【马上登录
评论列表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