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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 市民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各区工作任务和要求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各区工作任务和要求》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市教委 市民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市场监管委
2018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各区工作任务和要求
为切实落实《市教委 市民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教委〔2018〕8号)要求,进一步压实各区主体责任,确保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全面开展摸排
各区要按照《市教委 市民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教委〔2018〕8号)要求,通过多种途径立即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为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前期准备:
(一)从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中摸排开展中小学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从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但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名称中含有"教育"或"培训"字样的市场主体中摸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