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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11 14:58:09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8〕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课程平台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共享,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我部决定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数量

2018年认定课程的范围为:截至2018年7月31日,高等学校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包括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鼓励有利于对外传播的双语课程申报。申报课程开设平台为境外平台的,须先在国内公开课程平台完成至少一期教学活动。

为推动课程持续完善、提升质量,确保每期课程有修改完善时间和完整的教学周期,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17年12月31日;申报2017年认定但未通过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2017年8月1日之后至少有一个完整的教学周期。

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有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2018年将认定800门左右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注重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体系,按照不同课程类型分类遴选认定。

二、课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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