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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11 14:58:09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


(五)应用效果与影响

申报课程在本校教学过程中能较好地应用,将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教学方法先进,教学质量高。在其他高校和社会学习者中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

(六)课程平台支持服务

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有专业人员进行审查管理,确保上线课程的内容规范及技术水平。

三、申报和推荐

(一)申报和推荐程序

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我部申报课程。其他中央部门(单位)所属高校及有关军队院校课程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教育司(局)向我部推荐。地方高校课程由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我部推荐。

(二)申报和推荐组织工作

有关部门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申报课程要求,控制数量,确保申报、推荐课程质量。

高等学校作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主体,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组织对本校建设或牵头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进行评价遴选,择优申报。要对申报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网上无法显示完整内容和教学活动的课程不得推荐。

在多个平台开设的课程须选择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明显、课程团队在线教学服务好、在线教学效果好的一个主要平台申报。多个平台的有关数据可按平台分别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

与高校合作的各课程平台单位要积极配合本次认定工作,提供真实全面客观的数据,并为认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课程运行安全顺畅。

(三)申报材料报送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填报与函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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