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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教函〔2018〕178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探索我省专科与本科学分转换制度,完善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道,确保我省2018年度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平稳有序高效开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送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二、选送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三、对口学校
本年度对口升本学校原则上一律按往年所签协议执行。如因特殊原因需变更,有关院校应于4月30日前签订协议,并及时公示告知学生,同时将协议报教育厅高教处。同一专科学校的同一专业学生只能选送一所对口本科学校(不得以转专业等任何方式多校选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