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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公费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15 14:11:54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依据各市申报的公费生需求规模及学科分布情况,研究确定了2018年具体培养学校及分市就业、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见附件1—3)。公费生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培养学校年度招生规模。未完成的公费生招生计划可转入培养学校当年统一录取招生计划。


  三、招录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公费生招生:


  (一)热爱所报考专业及将来从事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二)通过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最低录取控制线。


  (三)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公费生协议,公费师范生、医学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其中公费医学生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公费农科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


  (四)身体健康,报考公费师范生或医学生要具备认定教师资格或医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


  四、招生录取


  (一)志愿填报。


  符合招录条件的高中阶段毕业生可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中填报公费生志愿,根据本人意愿填报“公费师范生”或“公费医学生”或“公费农科生”院校和专业志愿,三类公费生不可兼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若干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专业志愿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任何调剂专业和任何就业市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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