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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学字〔2018〕13号
各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农业局(农委),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6〕1号)、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免费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17〕9号)、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农科技字〔2018〕11号)精神,2018年我省继续实施师范生、医学生免费教育政策,将“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并启动实施农科生公费教育政策。为做好2018年“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和“公费农科生”(以下统称为公费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学校
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济南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齐鲁师范学院、山东女子学院、潍坊学院、泰山学院、滨州学院、枣庄学院、菏泽学院、济宁学院、德州学院等17所高校承担。
公费医学生培养任务由山东中医药大学、滨州医学院、泰山医学院、潍坊医学院、济宁医学院等5所高校承担。
公费农科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鲁东大学等3所高校承担。
二、招生计划
全省安排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6000人,公费医学生培养计划1030人,公费农科生培养计划3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