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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景府发〔2015〕10号)

发布时间: 2018-05-16 15:19:47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就业网   浏览次数:


 (九)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创新。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税收减免和普遍免费政策,强化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支持各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产业融合。支持农民网上创业,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创建农村科技致富示范基地,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开发家庭服务、手工制品、来料加工等适合妇女创业就业特点的项目,激发妇女创业创新积极性。做好创建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工作。(市农业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十)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和赣商回乡创业创新。大力扶持和培育高端人才创业环境。配合省外专局启动海外医疗科研人才引进计划,按照赣外专发〔2015〕10号文件精神,积极申报我市卫生学校的海外医疗科研人才引进计划,争取获批;按照省外专局《江西省鼓励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和急需紧缺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开展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实施工作,引进产业发展领军型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景自主创业,开展引才引智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试点,为高端人才来景创业提供舒适氛围,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险、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各方面为引进人才提供保障,解决后顾之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十一)鼓励电子商务创业就业。


 1.加强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和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合作办学,经认定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机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2.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三个月以上的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领域,指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电子商务创业园享受各项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应给予建园单位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配合)


 三、加大资金扶持


 (十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市县两级财政要根据创业创新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资金,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在确保公平竞争前提下,鼓励对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优惠,减轻创业者负担。(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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