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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11号)

发布时间: 2018-05-14 15:37:22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就业网   浏览次数:


2推进政府服务网络化。完善政府网站体系,优化结构布局,构建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公众参与的政府网上统一服务网站平台。加快建立全省政府网站大数据监测分析体系,有效提升政府网站公众满意度和网络影响力。加快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展,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促进公共服务创新供给。深入推进网上信访,提高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加快西安、咸阳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建设。


(十)“互联网+”高效物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加快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智能仓储和配送系统,优化物流流程,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口岸办、省委网信办等负责)


1提高物流行业的信息互联水平。加快推动全省交通物流信息平台运营,整合铁路、公路、民航、邮政、海关、检验检疫等信息资源,促进物流信息与公共服务信息有效对接。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统筹优化社会物流资源配置。在冷链、危化品、煤炭等行业,建立完善一批行业性物流信息平台。完善陕西电子口岸功能,建成“单一窗口”模式通关信息平台,为对外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保障。支持具备条件的物流园区和企业开展智慧物流提升工程。


2提高物流装备及信息化水平。研究制定物联网编码存储及感知探测标准体系,加强射频识别、多维条码、传感探测、卫星导航等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实现仓储设施与货物实时跟踪、网络化管理和库存信息的高度共享。构建以公共物流数据平台为主,物流园区数据平台为辅,物流企业数据为基础的大数据体系,完善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商务智能配送系统。


(十一)“互联网+”电子商务。深化互联网和商贸融合,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发展空间,完善信用、金融、质量追溯和公共服务等支撑环境,促进网络化生产、流通、消费加快普及。(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金融办、省国税局、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负责)


1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应用。依托西安高新区、国际港务区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鼓励大型商贸、制造、信息服务等企业建设特色电子商务云系统。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在我省设立机构,引导中小微企业综合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发展。加快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推动各类专业市场线上转型。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整合资源,积极向供应链协同平台转型,加快发展行业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利用众筹、团购、个性定制等模式创新,延伸电子商务价值链。在有条件的城市推动电子发票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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