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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11号)

发布时间: 2018-05-14 15:37:22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就业网   浏览次数:


)2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完善激励扶持措施,引导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投资信息产业,加快互联网产业优化升级、科技成果转化和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积极推行企业上市融资计划,支持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债券。(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负责)


(四)加强人才保障。


1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面向“互联网+”融合发展需求,鼓励高校结合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能力设置相关专业,注重将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尽快引入相关专业教学中。鼓励各类学校聘请互联网领域高级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加强“互联网+”领域实验教学。(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网信办等负责)


2鼓励联合培养培训。实施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鼓励校企、院企合作办学,推进“互联网+”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深化互联网领域产教融合,依托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智力资源和研究平台,建立一批联合实训基地。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院校对接机制,鼓励企业在院校建立“互联网+”研发机构和实验中心。(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网信办等负责)3用好外部智力资源。充分利用现有人才引进计划,通过鼓励企业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等多种方式,引进和培养一批“互联网+”领域高端人才。吸引互联网领域领军人才、特殊人才、紧缺人才在我省创业创新和从事教学科研等活动。支持通过任务外包、产业合作、学术交流等方式,充分利用全球互联网人才资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委网信办等负责)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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