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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在示范基地内设置上海市外国专家证受理点,开展出入境便利服务试点以及在沪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沪试点。探索率先在基地内设立外国人才永久居留证受理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出入境管理局)、杨浦区政府)
13.扩大杨浦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的备案范围。增加创新型企业纳入“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重点用人单位”比重。(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杨浦区政府)
(七)推动协同创新和开放共享
14.发挥科技服务的纽带作用,探索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的市场化机制,培育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探索允许国外企业、机构、合伙人或个人参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示范基地内设立提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其他相关科技服务的非企业单位。探索发展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的非营利性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杨浦区政府)
15.探索开展设立境外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鼓励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境外投资并购,支持与境外知名科技投资机构合作组建国际创新基金、并购基金。大力吸引境外创投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落户,将示范基地纳入上海市外商投资的股权企业试点工作范围,开展境内外双向直接投资,吸引国有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国家海外创新投资基金落户。(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杨浦区政府)
四、重点工程
示范基地重点围绕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三区联动”和学城、产城、创城“三城融合”的特色优势,通过推进一批重点工程,进一步激发“双创”内生动力,形成示范基地建设的重要支撑。
(一)打造一批技术转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