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说来,“明说”就是“直接地说”,“暗说”就是“间接地说”。 在人际语言交流中,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是倾向于明说、直接地说,而不必拐弯抹角来表迖自己。因此在口译中我们可以遵循这一规范,能直接、明确地表述的原语话语尽力采取同步一伴随法处理。
[例 1]
SL—
With the lower cost of airfare, the inexpensive fastfood restaurants like McDonald's, and discount lodging like Motel 6; travel is becoming more common and affordable in the U. S. When planned out in advance and money put aside for travel, indeed, trips can reduce the stress of everyday life and refresh one's outlook,just as my childhood summer vacations did for me.
TL (1)同步 --- 亦步亦趋式:
由于机票较低,又有便宜的快餐店像麦当劳和减价住所像“六号汽车旅馆”,旅游在美国正变得越来越普遍,而且也负担得起。预先做好计划,存了旅游费,旅游的确可以减少曰常生活的压力,使人面目一新,就像童年时期暑假带给我的一样。
TL (2)伴随——若即若离式:
现在旅游在美国巳很普遍,原因是机票比以往便宜,又有麦当劳这样的快餐店和“六号汽车旅馆”之类的减价住所,普通美国人都负担得起。只要预先做好计划,存足旅费,旅游确实可以减少日常生活的压力,使人精神振奋,就像童年时外出过暑假那样令人难忘。
上二例TL译式中TL(1)在口译(基本同步翻译)中是常有的,也是合格的,不应在细枝末节的地方吹毛求疵,理由是它在即时性掣肘下完成了“以SL意义为主轴的解释”的任务。
但是人际言语交流是一种非常复杂的行为。Grice曾提出谈话的“合作原则”(§2.1),但在实际的“生活形式”中,谈话双方并不是直接地、明确地各抒己见,而是想方设法“破坏”、“违反” “合作 原则”。下面一男一女谈话就违反了Grice的第一条(足够的信息量)和第三条(相关性)合作原则,没有提供足够的信息量,而且“答非所问”:
A:现在还翻这些陈年老账?
B:闲着也是闲着。
A:越翻心里越冷。
B:冷暖自有天知。
以上A、B的交谈违反了合作原则,更准确地说,这两个人都在执意利用违反(violation)合作来掩盖许多不愿用“明说”(此时的意义是显性意义)来直接表明的意义(此时的意义即隐含意义),后者Grice 称之为“implicature”(1989),巳如前述。
如果我们仔细观察,“ implicature”衍生于两种情况:一种是语句的字里行间留下来的暗含义;另一种是话语整个情景留下来的暗含义。这两种implicatures 口译员都要注意。先谈第一种,仍以上例为例来作说明。二者化暗为明时的对话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