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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二、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要求,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参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我校制定了“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标准”(点此下载)。
(二)奖助体系:学校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提供助学金(0.6万元/年)以及学业奖学金(0.6-1.4万元/年);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校长奖学金等各种冠名奖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此外,学校设有校内硕士研究生“三助”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国家信用助学贷款。
十三、其他
(一)严禁我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且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二)招生计划:2020年预计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270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硕士130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000名左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400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学校在教育部下达名额和我校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基础上略有调整。
备注:以上所述内容若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为准,请及时浏览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信息。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