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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含翻译硕士)

发布时间: 2019-12-02 09:25:22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政法大学   浏览次数: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 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

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招生方式、 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 2020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接收推荐免试生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复试考核及录取要求等另见我校《关于 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专业目录、拟招生人数详见《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录 1),其中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 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020 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0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复试前须有 2 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

(4)已获硕士、 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 证书者,须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二)报考部分专业和单独考试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 专业学位的考生, 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 专业学位的考生, 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 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 3 年以上(含 3 年) (从毕业后到 2020 年入学之日,下同) ; 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工作 5 年以上(含 5 年)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或者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含 2 年) 。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 必须为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在职人员。且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报考专业仅限: 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诉讼法学专业刑事诉讼法学方向。 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5.报考西藏单独考试(又称“援藏计划”) 的考生, 必须为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在职人员, 须符合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 报考专业仅限: 民商经济法学院诉讼法学、 民商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网络法学。 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中国政法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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