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证留学 |
- 笔译 |
- 口译
- 求职 |
- 日/韩语 |
- 德语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 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 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 报考条件第 1 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 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 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 报考条件第 1 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 2 号)有关规定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北京大学 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简章》。
4.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学位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 报考条件第 1 条中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特殊说明。
5. 个别专业学位硕士,如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程管理硕士(MEM)等的特殊报考要求,请注意查看相关院系招考要求。
(二)报名
1. 有关招生院系、专业、考试科目、 学习方式、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见北大研招网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