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云南省内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11月12日。
2.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如下规定选择报名点:(1)在外省的考生须选择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2)在云南的考生须选择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点报名;(3)在昆明的统考生须选择盘龙区招考办报名点报名。
3.现场确认要求:
(1)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
(一)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三)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当年制定并公布的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二区),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自主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