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既不是文人的文字游戏,也不是学者的消遣,更不是可以随意而为的私人事务,翻译自始至终受到各种权利话语的左右和制约。这些制约来自语言的外部环境和语言的内部环境,语言外部的制约表现为社会操控和意识形态的操控;内部制约表现为语境的制约。
一、社会操控
即使在西方,翻译出版业也并非像我们想象的那么自由,想出什么作品就能出什么作品,即使能够出版面世,译者的话语权利同样也要受到制约。出版英国著名作家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企鹅出版社被推上法庭,因为他们出版了“淫秽作品”,并且把该书判为禁书;萨尔曼·拉什迪的《撒旦诗篇》因篡改《古兰经》,亵渎了伊斯兰教的神圣——穆罕默德,触犯了宗教的权利话语而被追杀。
不论哪个国家,哪个地区,翻译出版都要受到社会的操控。如今在经济全球化体制之下,翻译虽然不像以前那样被操控,恐怕要受到版权方面的制约。
二、意识形态的操控
作为地球人都是生活在某种社会环境之内,或者是生活在某种意识形态之中。而意识形态左右着译者的翻译行为。古希腊人不做译事,因为他们认为四邻都是夷蛮之邦,没有什么值得翻译的。罗马人的译事并不发达,因为他们的知识分子都懂希腊文,直接吸收希腊文化。古代的中国文化处于强势,自视为泱泱大国,把自己周边的国家视为夷蛮之邦。而这种观念形成了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故而周边的国家为“倭奴、天毒、鲜卑、龟兹、匈奴”,这其中“倭、毒、卑、龟、奴”等,用的都是轻贱的字眼。“吠”很明显,是“狗叫”之意,把印度的宗教文献和文学作品的总称翻译为“吠陀”,哪里会给人什么美感呢?当时的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就是自己一切都好,周边的虽然不坏,但也必不如我,对周边缺乏尊重和平等的观念。在这种主流意识形态下必然也不把周边的国家当成一回事了。
18世纪以后,国弱气衰,面对西洋的舰船,清政府腐败无能,割地赔款。由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落后,使中国处于弱势文化之中,崇洋媚外,认为洋人的一切都好,成为主流意识形态。这样一来则把欧美的国名翻译为“美利坚、英吉利、德意志、奥地利、加拿大”等,用的都是“美、利、德、利、大”等壮雅字眼。在这种意识形态下,自然对外强尊崇倍至,其表达与古代中国对外邦的称呼形成鲜明的对照。
三、语境的制约
语境即语言环境。语言交际是在一定语言环境下进行的。谚语里说得好“在什么地方说什么话,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语境反过来又限制语言的运用,制约着词语的意义。
为此,语境是语义的生命,没有语境,就没有语义。正如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所说:“语境是决定语义的唯一因素,脱离了语境则不存在语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