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一带一路”艺术创作扶持计划
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机构在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等领域开展联合创作,在
国内“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实施“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通过国家艺术基金对“一带
一路”主题艺术创作优秀项目予以支持。
8.“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建设计划
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实施考古合作、文物科技保护与修复、人员培训等项目,
实施文物保护援助工程。举办以“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为主题的研讨交流活动。推进海上丝绸之路
申遗以及世界文化遗产“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扩展项目。
(四)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国际合作机制,加快国内“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以文化旅游、 演
艺娱乐、工艺美术、创意设计、数字文化为重点领域,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根据地域特色和
民族特点实施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在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与开发中的合作,
积极利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推介文化创意产品,推动动漫游戏产业面向“一带一路”
国家发展。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推进互联网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
入“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持续推进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
专栏 4 “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