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带一路”国内合作机制建设计划
建立“一带一路”部省对口合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中长期合作规划,在项目审批、资金、人
才、技术等方面予以支持,建立对口项目合作机制和目标任务考核机制,研究提出绩效评估办法。
(二)完善“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
优先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完善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中心布局。
着力打造以“一带一路”为主题的国际艺术节、博览会、艺术公园等国际交流合作平台。鼓励和支
持各类综合性国际论坛、交易会等设立“一带一路”文化交流板块。逐步建立“丝绸之路”文化数
据库,打造公共数字文化支撑平台。
专栏 2 “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建设
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文化中心建设计划
落实《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发展规划(2012—2020 年)》,优先在缅甸、马来西亚、印度尼西
亚、越南、匈牙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塞尔维亚、拉脱维亚、土库曼
斯坦、以色列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中国文化中心。
4.“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建设计划将“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丝绸
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厦门国际海洋周”“中国海洋文化节”等活动打造成国际交流合
作平台,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泉州)艺术公园”和“中阿友谊雕塑园”等重点项目平台。
鼓励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
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等综合性平台设立“一带一路”
文化交流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