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翻译新闻

搜索 导航
超值满减
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8-12-04 14:12:31    译聚网    福建省教育厅    


  八、健全和完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

  (二十)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高校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对高校的领导要具体落实到办学治校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对本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对本校党的建设全面负责,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发挥院(系)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建设,健全院(系)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高校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主体作用。

  (二十一)健全完善民主管理和学术治理。进一步健全高校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众组织作用,保障师生员工参与学校管理、监督,确保师生员工对学校管理活动的知情权。进一步提高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水平,强化学术委员会的学术地位,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学术发展、学术评价等事项中的重要作用。

  九、强化监管优化服务

  (二十二)加强协调与指导。省直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加强协调,相互配合,整体推进。要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防止“同质化”。要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十三)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各高校要结合学科专业设置、编制、岗位管理、进人用人、职称评聘、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等下放的权力事项,制订承接权力事项的具体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推进改革事项的政策规定和相关系列配套文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通过完善信用机制、“双随机”抽查、行政执法、巡视、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检查高校是否按照制定的管理制度或实施办法开展有关工作,对发现不按制度、办法、程序开展工作的高校,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二十四)营造良好改革环境。省直有关部门要简化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和规范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让高校教学科研人员从过多过苛的要求、僵硬的考核、繁琐的表格中解放出来。依托“互联网+”,积极推动高校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办事效率。抓紧修改或废止影响高校发展和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性的、不合时宜的法规政策,保持改革政策协调一致。认真做好改革的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1月14日




[上一页][1] [2] [3] [4] [5] 【欢迎大家踊跃评论】

上一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支持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布
下一篇: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微信公众号搜索“译员”关注我们,每天为您推送翻译理论和技巧,外语学习及翻译招聘信息。

  相关新闻




PC版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