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顺拆法,自然也就应该有倒拆法。所谓倒拆法,顾名思义,就是把原义的句子按意群拆散,逆着原文的顺序逐片往上倒译,换句话说,就是将原文的首部分放到译句的末尾,而将原句中本来处于句末的部分安排到译句的前部去,如:
His delegation welcomed the fact that UNDP was prepared to respond to emergency needs as they rose, despite the basically long-term operations that characterized those programs.
虽然以开展长线业务项目为主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特点,但它也作了一些应急准备;对此,他的代表团持欢迎态度。
试比较:
他的代表团欢迎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已经准备好应付一旦出现的紧急需要,尽管基本上长期业务活动是该机构的特点。倒拆法也是由两种语言的结构差异和行文特点所决定的,有时候,不倒过来译,译文就会显得语无伦次或者根本不堪卒读。如:
The Red Wheel barrow
William Carlos Williams
So much depends
upon
a red wheel
barrow
glazed with rain
water
beside the white
chickens.
红色手推车
---威廉斯
这么多地
依靠着
一辆红色的
手推车
罩着一层闪光的
雨水
旁边有一群雪白的
鸡雏。
比较一下原诗和译诗,我们发现彼此的局部形式很相似,但原诗的读者和译诗的读者的感受肯定是不一样的。为什么呢?原诗十六词(严格说来是十五词)分为八行排列,单行都是三个单词,双行都是一个双音节词,形式上很美,但只看到这一点是不够的。因为这种形上的美丝毫没有刻意雕琢的痕迹,而是极为通畅、合于正常语法的一个英语简单句。反观译诗,则不是一个符合汉语行文习惯的句子。其实,这里完全可以采用倒拆法来翻译:
红色手推车
——威廉.C.威廉斯
一群
白色的鸡雏旁
一辆
红色的手推车
雨水中
釉般地闪光
承载着
如许的份量。
这样译来,从整体上讲,基本上体现了原诗语言之自然朴实,译诗也是一个合乎汉语语法和行文习惯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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