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明确提出,AI的使用应遵循“以人为本、科技向善、多元赋能、合规底线、长远发展”的原则,并在教育教学、自主学习、科学研究与行政管理四大场景中,分别明确了提倡鼓励的行为以及应予避免或坚决禁止的行为。《指南》还列出了AI使用的“行为底线清单”,明确人工智能的使用边界、责任主体、数据权限、算法伦理、成果归属和风险处置流程。例如,鼓励师生在教学及科研中借助AI工具,实施个性化培养、辅助科研,但要避免过度依赖数据大模型,所有成果须标注AI使用工具、范围与用途,严禁掩盖AI参与程度,确保人工智能应用全程合规、向善、可控。
天津大学校长柴立元表示,立足新工科建设核心使命,天津大学正探索“师—生—AI”融合的教育新生态,致力于培养具备AI素养、批判性思维、跨学科协作和终身学习能力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天津大学党委书记杨贤金认为,推进“人工智能+教育”改革创新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程,必须上下协同联动、一体推进。学校要不断规范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场景,以数智化转型助推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