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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分类实施,“双一流”建设高校、特色骨干高校、应用技术类高校、高等职业院校等不同类别高校,根据学校实际,在省定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可制定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的具体实施办法,特别是专业类、课程类、实践类等不同类别基层教学组织评定考察时,具体指标权重及量化数值可有所侧重区分,避免整齐划一。
(二)审核认定
1.各高校根据基层教学组织合格建设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达标建设,坚持稳步有序,成熟一批,评定一批,经评定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报我厅备案。
2.省教育厅根据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数量和合格达标情况,确定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推荐名额,各高校按要求择优推荐。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高校推荐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审核认定,经公示后,确定立项建设名单。
(三)考核验收
省教育厅每年抽取20%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复核验收,对未达到合格建设标准的,要求限期整改,并减少学校推荐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名额,情况严重者,在全省高校进行通报。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达标创优建设实施工作。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申报材料要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