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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省青年骨干教师、科技创新人才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民办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未满一届毕业生的新建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资助名额及方式
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资助名额为300名。根据《河南省教育统计提要》各高校专任教师数量和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3)。“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对象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本科高校新入职教师培训和高职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骨干教师培训,是国家和我省健全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反映了学校对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情况体现了骨干教师的培养效果,也反映了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水平。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我厅采取项目联动方式,加强政策协调,形成政策合力,对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集中考核效果较差和青年教师培训任务完成情况较差的高校,核减2018年申报限额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