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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
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将深刻改变人类社会生活、改变世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和《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智能科技产业推动智能经济发展建设智能社会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7〕44号)文件精神,引导高校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进一步提升高校服务国家及我市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需求的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加快数字中国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要求,围绕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军民融合等战略实施,加快构建高校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高校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能力,推动人工智能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理论创新、技术突破和应用示范全方位发展,为国家和我市构筑人工智能发展先发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学科建设
进一步完善学科(方向)布局,加强高校在人工智能与计算机、控制、量子、神经和认知科学以及数学、心理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鼓励高校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设置人工智能学科方向,培育新兴交叉学科;鼓励高校进一步完善人工智能基础理论、计算机视觉与模式识别、数据分析与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工程、智能系统等相关方向建设,突出特色,错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