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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公示
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在海南省教育厅官网予以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报考硕士研究生材料审查时间为10月8日-10月25日(工作日),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审查通过的考生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博士研究生材料收取工作时间可延长至考试前一个月。
审查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417室;联系电话:0898-65339364;联系人:梁老师,邓老师。
(四)校验码领取
报考硕士研究生并在海南考试的考生须携带经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盖章的考生登记表到海南省考试局普招处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20号107房,联系电话:0898-65852288,联系人:吴老师。
(五)其它事宜
(1)凡选择在海南省报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海南省考试局普招处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2)海南生源考生不在海南参加考试的,请依据自己考点所在地的省份凭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的“考生登记表”,到相应的省级教育管理部门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3)为方便外省考生办理资格审查,可将报考材料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我处,并附上回邮地址及联系方式,我处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考生登记表等材料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返回。
(4)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只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其它事宜请考生详细阅读教育部文件,并与所报考院校具体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