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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津教委办〔2018〕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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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印发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市教委研究制定了《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8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意见
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进一步提升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能力,依照《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储备坚实力量、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