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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营造创新创业社会氛围。
屏蔽此推广内容完善本市杰出人才荣誉制度,探索实施委托社会机构开展上海杰出人才遴选工作,大力表彰在本市创新创业的杰出人才。加强与世界著名文化机构的交流合作,引进、创办、参与大型国际文化活动,提升城市文化多样性和包容度。
大力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办好一批有影响的科普类场馆、网站、期刊和广播电视科技类节目,实施提升公民科学素养行动计划。进一步办好上海科技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价值观和尊重创造、崇尚科学、崇尚科学家、崇尚科技创新的社会氛围。
各区县党委、政府要把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摆在重要位置,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大胆创新突破,创造性地抓好落实。市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制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在沪中央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和主管部门规定,参照施行本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