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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02 14:36:51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就业网   浏览次数:


    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部署,在经济、会计(审计)、统计、中专教师、工艺美术、实验技术等职称系列(专业)设置正高级,实现各职称系列(专业)正高级全覆盖,拓展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五)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


    动态调整科研、教育、文化、卫生、农业、体育等领域事业单位的岗位结构比例,适度提高基层一线事业单位的高级岗位比例,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急需紧缺岗位集聚。


    三、畅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通道


    (六)拓展职称评价人才范围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制约,与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的外籍人才),均纳入本市职称评价范围。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七)创新职称晋升机制


    拓展中关村领军人才正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的申报范围。本市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担任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以及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均可按规定申报工程技术系列或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


    建立业绩突出人才职称破格申报渠道。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可按规定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建立特殊人才职称评价认定方式。对具有特殊技艺技能,在特殊领域、特殊岗位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组织行业专家通过现场答辩、考核测评等方式进行职称层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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