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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04 14:42:11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全国商务英语翻译考试网站   浏览次数:


  第四条 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材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上报的材料是否及时、齐全、完备。


  (二)程序的规范性。主要是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和审核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三)条件的相符性。主要是指入选学生的综合表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等额评审,每学年评审一次。


  第六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第七条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方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二)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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