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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推进落实 “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20.实施教育扶贫个人资助账户。通过政府引导资金、社会募捐资金和受助学生家庭储蓄的方式,对10个深度贫困县具有当地户籍和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三年级、且于2018年被高校正式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三、组织保障
1.提高思想认识。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矛盾的重要手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充分掌握教育扶贫工作情况,积极推动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措施。
2.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切实担负起教育扶贫工作主体责任,锁定工作重点,明确推进措施,对照目标,对接政策,对表决战,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大问题要亲自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要亲自协调推进,真正把教育脱贫攻坚领导责任落到实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生资助机构和资助干部队伍建设。同时,要会同发改、财政、人社、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为全面提升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保障。
3.严格监管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注重加强教育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对待教育扶贫工作等问题,用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教育扶贫各项举措的落实。同时,要注重标本兼治,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立制度机制相结合,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逐步构建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