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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

发布时间: 2022-09-28 16:31:12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浏览次数:


(三)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初试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


初试科目为两门,即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和外国语(满分100分),均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命题。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四)初试地点: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五、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六、录取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七、就业


我校历来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坚持“服务体系立体化、职业指导全程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管理手段信息化”开展就业工作,大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继2009年我校获得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之后,2012年又被国务院评为“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


学校坚持国际化人才培养,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外语水平突出,深受广大用人单位的青睐,学生就业一直保持“就业率高、就业层次高、就业满意度高”的“三高”态势。就业领域集中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国(境)内外高校、普教系统等单位,就业去向主要分布在广东省内粤港澳大湾区及省外北京、上海等城市。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八、学费标准、奖助学金、住宿情况和培养所在校区


(一)学费标准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非定向生8000元/年;定向生1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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