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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翻译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0-01-17 09:42:21   作者:译聚网   来源: 福建师范大学   浏览次数: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制和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和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045103学科教学(语文)、0452体育、055200新闻与传播、085400电子与信息、085600材料与化工、086000生物与医药、1351艺术等专业学位的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学费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学习方式详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三、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一)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可申请优秀生源奖学金,一、二等奖学金每生分别为8000元、6000元;学制年限内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每生每年分别为10000元、6000元、3000元。“三助”中的“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每生每月不低于500元,助研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发放。定向就业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少干计划”无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现行相关奖助学金政策。


2.学校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实施优秀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政策。


3.学校鼓励研究生开展科研创新和创新实践,奖助研究生优秀科研与实践成果。学校对在国际性、全国性科技竞赛中获奖的研究生进行相应奖励。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二)住宿安排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家住福州市仓山区、台江区、鼓楼区且在仓山校区就读的新生,采取走读制度,不安排校内住宿(入学后确有困难,在学校有空床位的前提下可申请安排),其他新生默认安排在所就读的校区(旗山校区或仓山校区)入住。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周末授课的新生不安排校内住宿。


(2)暑期授课的新生学校可提供住宿。


(3)脱产学习一年的新生仅安排第一学年的住宿。


十四、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五、其他


(一)本简章由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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