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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登录我校心理测试系统完成在线心理测试答题。未完成心理测试的考生不准许参加复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分值,不纳入复试成绩。请各考生务必在复试报到前一天下午2:00完成心理测试。
详情请见《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链接附后。
七、体检
之前参加过我校复试体检的同学不需要再次体检。
考生可自选三级丙等以上(含)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采用我校统一格式(附件),体检表中所有项目均需检查(化验必须包括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谷草转氨酶、心电图、胸片、血压、常规内外科检查)。如体检医院有固定表格,必须包含我校体检表中所有项目。
体检后,考生将体检表及相关体检材料于复试后1周内,通过邮政EMS寄至我校校医院(请勿用其他快递)。体检表封面空白处必须注明:2019年硕士复试体检、复试学院、复试专业、考生编号、姓名。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校医院。收件人:石大夫 电话:010-58908350。
八、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存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3、申诉电话:010-58908014
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链接附后)为准。
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