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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专项计划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名额。
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三、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我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四、咨询方式: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外事小院2楼 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300204
电 话: 022-23280352
传 真: 022-23282281
电子邮箱:graduate@tjfsu.edu.cn
联系部门: 天津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习环境及就业现状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科研环境。图书馆拥有丰富的藏书、国内一流的中外文数据库、设有研究生科研实习基地。
我校与国内外30余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和硕士,每年从日语、英语、法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朝鲜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外国语言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世界经济、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等专业选派相当数量的优秀研究生前往国外大学学习或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研究生院举办“名人大讲堂”、“求索”论坛、导师论坛、硕士论坛等学术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并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生参加各种大型国际会议的志愿者活动。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卡西欧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助理辅导员)等奖助政策体系,助力优秀学子的成长、成材。
我校研究生就业率一直为100%。就业去向包括教育部、外交部、对外友协、团中央等中央企事业单位以及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各省市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外资企业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