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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八、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8年6月。
九、学费标准、学习方式、年限和奖助办法
学费标准: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培养总计:英语口译专业全日制共为20000元/学年,英语笔译专业全日制共为20000元/学年(学费暂定,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学习方式、年限: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奖助办法:设有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光华奖学金、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中国人民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中国人民大学心平留学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十、调剂及其他
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pgs.ruc.edu.cn)的《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章》。
十一、招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