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4、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资格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准考。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1、 初试时间: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在北京邮电大学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2、 复试科目及方式请于2016年9月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复试时间请于2017年4月初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
四、体检
1、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复试阶段由学校统一组织。
2、 推荐免试:体检具体要求请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及专业详见《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两类: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其中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是采取多种方式和周末假期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有一定数额的国家助学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实施方案》。
就业方式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北京邮电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三方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按协议缴纳学费,但不享有国家助学金、医疗保险等待遇。
教学地点在京外的非全日制硕士生仅限于就业方式为定向的考生报考。
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翻译硕士研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
055100 翻译硕士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