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初试科目:详见“国际关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下列初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202俄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其编制。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大纲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4.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3月下旬,具体时间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复试的具体内容、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届时请浏览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国际关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口语等科目(具体以公布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为准)。
复试时考生须接受体格检查。我校体检方式为,复试考生携带加盖我校研招办公章的《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扉页》,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
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平时工作业绩或学习成绩、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委托培养、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翻译、工程硕士:每生每年15000元;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每生每年20000元;
警务硕士:每生每年30000元。
研究生学费均按学年收取。
我校具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管、助研、助教、辅导员)工作津贴等。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报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