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1. 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控、协调和管理,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
1. 根据研究生教育培养能力、科研经费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兼顾重点学科和学位点的建设和发展,编制出我校年度分专业招生意向计划。
2.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校于每年3月份确定并下达各专业正式招生计划数,各学院按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3. 招生意向计划通过《招生专业目录》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正式招生计划通过招生计划公开方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017年全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约2350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的招生人数为准。
4. 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昆明理工大学2017年翻译硕士研招生专业目录
院校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
外国语学院 055101 英语笔译 34
外国语学院 055102 英语口译 4